提醒:在安各中资医院、诊所注意合法经营
 
2014-07-15 18:33

  近日,多家在安哥拉首都罗安达对外经营的中资医院、诊所被安经济警察局等部门检查,相关医护人员被扣押,并被要求停业整改,造成不小影响。针对这些问题,中国驻安哥拉使馆领事官员近期向安卫生部总检查处、相关医疗机构以及律师等广泛咨询、了解情况。现将安方有关官员和专家介绍的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近日遭查处的有关医院、诊所及医护人员涉嫌的主要问题。一是非法经营,相关医院、诊所没有完备履行必要的注册手续。二是非法行医,相关医护人员没有经安相关机构认可的在安行医资格证书。三是非法就业,相关医护人员所持签证有效期已过、实际就业地与签证所注不符或所持签证类别不可从事医疗及公共卫生工作等。

  二、中方企业在安开办医院、诊所应注意的问题。

  (一)医院、诊所应以一家有合法注册的在安企业(安本地企业或外国企业均可)的分公司名义存在。应在安哥拉私人投资管理局(ANIP)办理注册手续,并具备场地和基本医疗设施等硬件条件后,致函安卫生部申请注册经营。

  (二)医院、诊所应为医护人员办妥其国内行医资格证书及医学科毕业文凭的公证、认证手续,以便向安驻华使馆申请工作签证(公共卫生行业类)。来安后,应将上述材料送至安卫生部认可的、开设医学专业的有关大学(如内图大学等)进行认证,换取在安行医执照。

  (三)所有医护人员应持合法签证行医,严禁持过期签证或非公共卫生行业类工作签证在安行医。

  “唯有合法、规范经营,方能长期、可持续发展”。在此,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提醒在安对外经营的各中资医院、诊所,应本着对己负责、对医护人员负责、对患者负责的职业态度和道德标准,更要本着对每一位同胞生命安全负责的职业精神,合法行医。应及时办妥相关经营手续、行医执照及工作签证,规范管理,为服务当地公共卫生事业、促进中安双边合作贡献“正能量”。

  如需进一步了解在安开办医院所需材料等详细信息,可询驻安使馆领事部(电话:92776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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